记者今日(26日)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(副部长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。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,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。近日,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正式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跃进所享有的诉讼权利,并对他进行了讯问,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:被告人刘跃进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,公安部禁毒局局长、党委委员、部长助理,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,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(来源:闪电新闻 央视新闻客户端,编辑:小W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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